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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基坑支護——基坑支護的基本設計原則
(1)支護結構必須保證安全正常使用,則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支護結構不能滑動;
②支護結構不能傾覆;
③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水平位移;
④支護結構不能有過大的沈降;
⑤保證支護結構本身的強度足夠;
⑥保證地基的強度足夠;
⑦保證周圍建築物安全,位移及沈降控制在允許範圍內;
⑧保證基坑底部的隆起、回彈在允許範圍內,不發生滲流及管湧等;
⑨支護方案安全可靠,而且是經濟的優化方案。
(2)應根據工程用途的要求、地形及地質等條件,綜合考慮以確定支護結構的平面布置及其高度。
(3)應認真分析地形、地質、土的性質、周圍構築物、荷載條件及現場技術經濟條件,確定支護結構類型。
(4)保證支護結構設計符合相應規範、條例要求。
(5)應對施工給出指導性意見。
(6)基坑支護結構應采用以分項系數表示的極限狀態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
——海南樁基礎,海南基坑支護,海南三軸五軸攪拌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