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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雙輪銑攪拌樁施工——作業條件
1.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完整的地質勘察資料及工程附近管線、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公共設施的構造情況,必要時應作施工勘察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及臨近建築的安全。
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並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
3. 從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4. 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由監理或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共同分析情況,解決問題,消除隱患,並應形成文件資料。
1. 深層攪拌法施工的場地應事先平整,清除樁位處地上、地下一切障礙物(包括大塊石、樹根和生活垃圾等)。場地低窪時應回填粘性土料,不得回填雜填土。基礎底面以上宜預留500mm 厚的土層,攪拌樁施工到地面,開挖基坑時,應將上部質量較差樁段挖去。
2. 施工前應標定深層攪拌機械的灰漿泵輸漿量、灰漿經輸漿管送達攪拌機噴漿口的時間和起吊設備提升速度等施工參數,並根據設計要求通過成樁試驗,確定攪拌樁的配比和施工工藝。
3. 施工使用的固化劑和外摻劑必須通過加固土室內試驗檢驗方能使用。固化劑漿液應嚴格按預定的配比拌制。制備好的漿液不得離析,泵送必須連續,拌制漿液的罐數、固化劑與外摻劑的用量以及泵送漿液的時間等應有專人記錄。
4. 應保證起吊設備的平整度和導向架的垂直度。
海南雙輪銑攪拌樁施工工藝
1. 深層攪拌法的施工程序為:攪拌機定位→預攪下沈→制配水泥漿(或砂漿)→噴漿攪拌、提升→重復攪拌下沈→重復攪拌提升直至孔口→關閉攪拌機、清洗→移至下一根樁、重復以上工序。
2. 施工時,先將深層攪拌機用鋼絲繩吊掛在起重機上,用輸漿膠管將貯料罐砂漿泵與深層攪拌機接通,開動電動機,攪拌機葉片相向而轉,借設備自重,以0.38-0.75m/min 的速度沈至要求加固深度;再以0.3-0.5m/min 的均勻速度提起攪拌機,與此同時開動砂漿泵漿砂漿從深層攪拌中心管不斷壓入土中,由攪拌葉片將水泥漿與深層處的軟土攪拌,邊攪拌邊噴漿直到提至地面(近地面開挖部位可不噴漿,便於挖土),即完成一次攪拌過程。用同法再一次重復攪拌下沈和重復攪拌噴漿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狀加固體,外形呈現"8"字形,一根接一根搭接,即成壁狀加固體,幾個壁狀加固體連成規成一片,即成塊狀。
3. 施工中固化劑應嚴格按預定的配合比拌制,並應有防離析措施。起吊應保證起吊設備的平整度和導向架的垂直度。成樁要控制攪拌機的提升速度和次數,使連續均勻,以控制註漿量,保證攪拌均勻,同時泵送必須連續。
4. 砂漿水灰比設計無要求時采用0.43-0.50,水泥摻入量一般為水泥重量的12%~17%。
5. 攪拌機預攪下沈時,不宜沖水;當遇到較硬土層下沈太慢時,方可適量沖水,但應考慮沖水成樁對樁身強度的影響。
6. 每天加固完畢,應用水清洗貯料罐、砂漿泵、深層攪拌機及相應管道,以備再用。
1. 攪拌機噴漿提升的速度和次數必須符合施工工藝的要求,應有專人記錄攪拌機每米下沈或提升的時間,深度記錄誤差不得大於50mm,時間記錄誤差不得大於5s,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均應註明。
2. 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施工記錄,並對每根樁進行質量評定。對於不合格的樁應根據其位置和數量等具體情況,分別采取補樁或加強鄰樁等措施。
3. 攪拌樁應在成樁後7d 內用輕便觸探器鉆取樁身加固土樣,觀察攪拌均勻程度,同時根據輕便觸探擊數用對比法判斷樁身強度。檢驗樁的數量應不少於已完成樁數的2%。
4. 在下列情況下尚應進行取樣、單樁載荷試驗或開挖檢驗:
⑴經觸探檢驗對樁身強度有懷疑的樁應鉆取樁身芯樣,制成試塊並測定樁身強度;
⑵場地復雜或施工有問題的樁應進行單樁載荷試驗,檢驗其承載力;
⑶對相鄰居樁搭接要求嚴格的工程,應在樁養護到一定齡期時選取數根樁體進行開挖,檢查樁頂部分外觀質量。
5. 進行強度檢驗時,對承重水泥土攪拌樁應取90d 後的試件;對支護水泥土攪拌樁應取28d 後的試件。
——海南雙輪銑攪拌樁施工,海南雙輪銑攪拌樁,海南雙輪銑深層攪拌樁